时间:2024-06-13 16:34:40 大 中 小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立企业行业对标体系,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党政机关脱勾改革、厂办大集体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负责管理企业职工调入调出管理工作,做好企业新进职工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