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9 号)
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7日通过的《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2月30日起施行。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