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一批报告、决议
9月22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阳江市漠阳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审议通过了一批报告、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日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阳江市漠阳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市环保局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与会人员采取分组审议的方式,围绕该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制定《关于从大河水库引水至阳江市区水厂作为市民饮用水源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听取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从大河水库引水至阳江市区水厂作为市民饮用水源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阳江市2017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阳江市2017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该法律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随后,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华、梁文、林进球,秘书长叶远德参加会议。副市长张磊,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碧艳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