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调整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议案的决议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资金的议案》的决议
(2017年5月31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资金监管,履行好还贷承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