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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助推绿美阳江生态建设
文章来源: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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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大常委会以“小切口”立法助推绿美阳江生态建设


建设绿美阳江,突破口在哪里?

近日,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加强“小切口”立法调研和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和掌握各地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的立法需求,充分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以“小切口”立法推动绿美阳江生态建设的新路子。

深入调研精准对接民意全面了解绿美阳江生态建设立法需求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江城区城东街道和双捷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阳西县塘口镇上垌村和阳东区雅韶镇八二村人大代表联络站,阳西县织篢镇大洲村和阳东区雅韶十八座,以及阳江鸿发水产养殖基地、阳春市八甲镇官河村祥阳自然村猪场等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生活垃圾分类、古村落保护、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立法需求,收集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的意见建议。

在调研座谈中,不少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纷纷反映,近年来随着农村养殖业蓬勃发展,部分地区盲目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些养殖场特别是规模以下的养殖户因养殖行为不规范带来了不少环境污染问题。对规模以下的养殖户在环境监管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镇村两级环保职能有待健全,养殖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监管。因此,加强“小切口”立法,规范地方养殖行为、净化生态环境,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势在必行。

同时,调研组还现场征求了基层群众、养殖户和人大代表关于目前正在审议的立法项目《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草案)》《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收集了第一手真实材料,认真了解各地建设绿美阳江的立法需求。

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大处着眼、小处下手”,加强统筹谋划,开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解决绿美阳江生态建设中的现实问题,从最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出发,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治理的需求,在高质量选题上下功夫。在制定出台《阳江市市区公园绿地管理条例》《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基础上,坚持“一事一法”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督促和指导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经过深入调研、座谈论证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编制了今年立法计划,将《阳江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作为2023年度新制定项目,将《阳江市物业管理条例》《阳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预备项目,将《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阳江市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作为继续审议项目。

涉及绿美阳江生态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有关部门积极响应。代表们认为,制定《阳江市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可以使规模以下养殖户的养殖行为有章可循,可为执法部门对规模以下的养殖户的管理提供重要抓手,并能够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对禽畜养殖环境问题的网格监管职责,使得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确保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在执法、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维护群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

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也认为,《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能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立法,对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管理能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依据;《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能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立法,对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环境污染的防治能起到积极作用,为加快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积极探索以“小切口”立法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新路子

目前,《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通过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于今年1月9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而群众密切关注的《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通过了阳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则已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阳江市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在加快起草,还组织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预计今年第二季度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多次率队开展立法和绿美阳江专题调研的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所毅说,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是市委的一项重点工作部署,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工作安排,找准立法工作“小切口”,全力助推绿美阳江生态建设步伐。其中《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就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接我市实际而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据了解,《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是目前全省第一部为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的地方性法规,是“小切口”立法的具体实践。可以预见,随着《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等一批“小切口”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将加快推进绿美阳江生态建设、规范生态文明行为,回应广大群众的关注,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