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8日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在市区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阳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阳江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阳江市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阳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阳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