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阳江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的决议
(2017年3月30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冯秀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阳江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阳江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的审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阳江市(不含阳春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0.7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