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春风为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新础为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杨新础的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春风的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