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11月30日召开
11月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经过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等法定程序,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条例(草案)、报告、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决定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在市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所毅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以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阳江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阳江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梁所毅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黄秀军、李宗瑞、冯周海、何健雄,秘书长郑玉生出席会议。副市长关天表,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