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余金富代理阳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的决定
(2021年10月25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余金富代理阳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