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保护好
市区公园并把连环水库建设成为市区
生态公园议案》结案的决议
(2016年5月12日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好市区公园并把连环水库建设成为市区生态公园议案的办理报告》,审议了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好市区公园并把连环水库建设成为市区生态公园议案的办理报告》的审查意见。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同意结案。
会议认为,2009年以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议案的办理,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保护和改造了市区公园,并把连环水库建设成为市区生态公园,在此基础上,新规划并正在积极推进建设市区森林公园、南山公园、漠阳湖公园等为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我市人民提供了安全舒适休闲娱乐活动场所,较好地完成了议案提出的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议案结案后,市人民政府要把保护好市区公园并把连环水库建设成为市区生态公园工作纳入常态化,继续加强领导,要不断加大保护公园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对公园建设要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建设,不断完善各公园和绿道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和强化公园日常精细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使我市城市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