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日芳为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6月3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李日芳为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理主任,直到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