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的决定
(2021年1月8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在市区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阳江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阳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阳江市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批准阳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市级预算;
(五)审议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补选阳江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