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继洲等同志辞去委员职务的决定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继洲、冯绍文辞去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案)
(2016年7月 日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继洲、冯绍文辞去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报阳江市下次人民
代表大会备案。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继洲辞去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案)
(2016年7月 日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继洲辞去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
员职务的请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报阳江市下次人民
代表大会备案。